自动微反活性评定仪 型号:WFS-1D(E) 库号:D410506  

标准反应操作条件

按标准方法要求,裂化催化剂微活性测定标准实验条件如下:

标准原料油: 统一采用的直馏轻柴油235~337℃馏份

反应床层温度: 460±1℃

进油量: 1.56±0.02克

进油时间: 70秒

催化剂装量: 5克

反应后氮气吹扫时间:10分钟

吹扫气体流量: 20ml/min

色谱标定:

用干点为204℃的汽油与轻柴油配汽油含量为50%左右的标样对色谱进行标定。连续做3次分析测其汽油含量,一般其重复性应在2个百分点之内,其平均值应与标样汽油含量的差值在±5个百分点之内,由此可以得色谱的汽油含量的修正系数(即平均校正因子)K1 :

K1 =(α1-α )/α1 +1式中: α --用色谱测出的汽油含量的百分数的平均值;α1 --标样中汽油含量的百分数;

3、微反活性指数的计算:

从反应液体产物的色谱图及积分仪中计算出汽油的面积百分数G1 ,而液体产物中汽油的真实含量G= K1 G1 ,则所测催化剂的微反活性指数计算如下:

MA1 = 100-100W1(1-G)/W式中:W1--液体产物量;

W--进油量;

由于标准原料油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别,用户需根据所采用的原料油对微活指数进行修正,则修正后的微活指数为:

MA = K2 MA1式中:K2 --原料油修正因子(如采用我院提供的标准原料油则K2为1)

系统指标

主机使用温度: 10℃~30℃

电源电压: 交流220V

大功率: 1100W

催化剂床层温度稳定性:460±1℃

等温段长度: 不小于7cm

物料平衡: 高于98%

进样准确性: 1.56±0.01g

微活指数重复性偏差: 不大于3个单位

主机重量: 40Kg

主机外形尺寸: 900×400×850(高×宽×长)